宝安档案局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8-01-31
被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月三十日,人事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宝安区档案局(馆)“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宝安区档案局(馆)在发展档案事业,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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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档案局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8-01-31被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月三十日,人事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宝安区档案局(馆)“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宝安区档案局(馆)在发展档案事业,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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