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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区档案局(馆)全面开展对区档案综合管理已达标单位的复查工作 

2006-10-23

     根据广东省档案局《对档案综合管理已达标单位的复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为抓好后续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受省、市档案局委托,宝安区档案局自8月中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档案复查活动,复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基础业务、室库设施、开发利用及计算机管理等方面。

  一、领导重视。以局长吴德文为组长、副局长吴晓涛为副组长,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4-5名省市级评审员的档案复查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准备充分。复查前,区档案部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并提前几个月印发了《关于对部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进行复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复查范围、内容和时间;三、各有关单位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前一阶段档案复查工作结果显示,大部分列入复查范围的单位能够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了一名领导负责,并安排档案人员按时保质做好档案复查迎检工作;四、档案中介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宝安已形成了一批信誉良好并具备专业技术的档案工作服务队协助各单位做好档案规范整理服务。

  据了解,宝安区的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过十多年发展,截至目前已有294家机关、企事业、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单位达到档案工作省级标准。此次档案复查活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将档案达标满5年的55家单位全部列入复查范围,如此大规模的档案复查活动在宝安以至深圳六区中尚属首次,对探索形成档案规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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